发布时间:2022-04-28 16:51:10 查看次数:4756
东莞城市学院(原: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法学院成立于2005年。法学院现有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律系、公共管理系、社会工作系等教学研究机构和日常教学事务管理、学生办事服务机构,设有东莞社情研究中心、东莞市商事仲裁研究中心、东莞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东莞市志愿服务研究院(与寮步镇政府共建)等四个科研机构。法学院是广东省多个学科专业学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法学专业为学院“专业改革综合试点专业”,社会工作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和特色重点建设学科。
法学院以“养浩然正气,铸法政精魂”为院训,以“教学立院、科研兴院、人才强院”为抓手,以培养德才兼备、专业理论基础扎实、职业技能熟练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治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管理、社会工作专门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专业知识及“思、辩、说、做、写”等基本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6人、中级职称28人;博士7人、硕士46人;40%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同时还聘请了政府、法律、社工机构等校外专家、业师20余人作为客座教授、副教授,以加强校政行企协同育人。
为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学院拥有较完备的校内外实践实训设施。校内自有专业实训场所有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实训室、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实训室(CATI),与法律、社工、政府机构共建有30余个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是法学院的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是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共建的“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
“法律协会”、“社会工作协会”是政法学子的专业社团。“书香政法”系列活动、法律知识竞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咨询、12.4宪法日、社工文化节”是法学院学生的五大特色品牌活动。近些年,法学院各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以在法律、公共组织、社工机构、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为主,也有部分毕业生考取了“985”、“211”大学的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学生工作联系电话:0769-23382605
行政办公室:0769-23382646
联系网站:http://zfx.ccdgut.edu.cn
社会工作专业简介
社会工作专业基于国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秉持“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坚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能够适应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勇于担当、善于学习和敢于超越精神的应用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
社会工作专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总体要求,立足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培养。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具备扎实的社会、心理、法律等基础知识,专业社会服务和项目管理等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反思意识、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毕业后可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部门胜任社会工作者、社区管理者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制4年,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6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社会工作实践的基本训练,毕业时应具有人文素养、社会责任、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与反思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扎实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较强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思想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的劳动意识和敬业精神。
综合素质能力。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阅文献、获取信息的能力;运用外语工具进行沟通表达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能力;有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环境压力时具有较强的自我调适能力。
专业基础能力。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专业伦理、职业操守、理论和方法;能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具有开展专业助人工作的能力。
文化理解能力。开展专业工作时能把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当事人所在的特定的文化方面的信息结合,在认识到自己可能存在偏见的前提下,用一种批判的眼光去看,去理解当事人的文化。即具备对当事人的语言、行为、情绪、心理、态度等背后存在的异质文化根源的敏感程度和洞察能力,尊重多元价值。
专业实践能力。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针对案主问题与需求,开展专业助人活动。并具备运用社会研究方法以及行动取向的研究方法开展社会研究,发现、分析社会问题,具有通过社会实践回应社会问题的能力。
项目运行能力。具有良好的项目服务意识、在开展助人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独立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
团队协作能力。具有团队意识,能够在多学科的团队中发挥个人作用,能与团队成员合作共事;具备协作意识,能够控制、激励、协调团体各项工作,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
发展能力。具有运用社会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开展助人活动的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适应行业的发展,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方面的能力。
课程体系: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分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综合素质拓展三部分。理论教学中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程39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4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8学分,专业拓展选修课程20学分;实践教学(不含课内实践)中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9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6学分;综合素质拓展10学分。
本专业核心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政策、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研究方法、文化人类学概论
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认知实习、田野调查实习、社会工作技能实训、社会工作实务实习1、社会工作实务实习2、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案例实训、毕业实习等。
师资队伍:
本专业共有教师14人,其中教授1人、讲师5人、中级社工师8人,拥有双师双能教师8人,在读博士3人。已初步形成一支由中高级职称组成的年轻、有活力的教师队伍,教师专业结构合理,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能满足社工专业的教学需要。
教学条件:
社会工作专业有专门的社工实验室,于2011年在东莞市政府的资助下建设,服务于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是社会工作科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设有个案工作区、小组工作区、观察区、中央控制区四个功能区域,总面积约为315平方米。社工实验室目前主要发挥了两个方面的功能与作用:一是专业教学平台,社会工作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教师可在社工实验室仿真的情境中通过情景模拟、实务操作、案例讨论等手段,带领学生完成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多种实务训练,提升学生实操能力,加深学生对课堂理论学习的领悟。二是专业学生实践平台,社工实验室也是学生社团——社会工作协会、莞益青年服务社的活动场地,各社团每周在实验室都有固定的节目安排,例如手语课堂、校园微公益比赛等,社工专业的学生可以把课堂所学与实践更好的结合,获取最佳的学习效果。
社会工作专业注重搭建多方参与的人才培养平台,目前共有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15个校外实习基地,先后开展与东莞、广州、深圳、香港、台湾等地社工机构与科研院所的专业深度合作。
专业特色:
社会工作专业在我校有辉煌的发展历史,社会工作学科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社会工作专业为校级重点专业。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及社会工作创新班校内外两个协同育人平台的搭建,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社会工作机构等主体合作,实施校社、校政社等产教协同,推进师资联合、资源整合、产学结合与价值融合,构建“以两个平台为基础,五步同行”的协同育人模式,有效提升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高素质社工人才供给有效匹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法学专业简介
专业定位: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总体要求,立足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培养。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方法、具备扎实的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质高效法律服务方面能力,具备良好法律职业精神和人 文素质,毕业后可在法检系统、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公司企业领域胜任法律实务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制4年,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0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刑法等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思想道德品质
热爱祖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的劳动意识和敬业精神。
2. 综合素质能力
具有运用综合手段查阅文献、获取信息的能力;运用外语工具进行沟通表达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环境压力时具有较强的自我调适能力。
3. 专业知识
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宪法学知识、法律史知识,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程序法以及非诉程序等专业领域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4. 综合性知识
了解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较好的哲学、社会学、文史和心理学知识基础。了解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的基础知识。掌握必要的英语基础知识和专业英语知识,掌握社会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社会调查,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
5. 专业能力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6. 专业素质
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7. 职业道德素质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课程体系: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分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综合素质拓展三部分。理论教学中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程39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31学分,专业拓展选修课程22学分;实践教学(不含课内实践)中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19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14学分;综合素质拓展10学分。
本专业核心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法律 职业伦理。
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法律诊所I、法律诊所Ⅱ、民法案例研习实训、刑法案例研习实训、商法案例研习实训、行政法案例研习实训、知识产权法案例研习实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案例研习实训、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刑事诉讼模拟法庭、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综合模拟法庭实训。
师资队伍:
现有教师28人,“双师型”教师15人。从职称来看,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18人,助教1人。从学历结构来看,博士8人,在读博士3人,硕士1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本教研室教师治学严谨、有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能过硬,教学深受学生好评。
教学条件:
为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学院拥有较完备的校内外实践实训设施。校内自有专业实训场所有模拟法庭,建有10余个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律师协会是法学院的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是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授牌的“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
专业特色
法学专业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以课程建设为重点,以“德法兼修”法学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校内高水平教师和校外实务精英为依托,注重个性化培养、强调因材施教,拓展人才培养的维度,完善人才培养的体系;法学专业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和大湾区发展要求,对接学科建设前沿,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对法学人才培养的挑战,矢志打造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法学专业人才。
行政管理专业简介
专业定位:
行政管理专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总体要求,立足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培养,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胜任行政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理论和方法,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学科的思维理解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专业方面能力,良好的行政管理专业素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制4年,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6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行政管理实务和技能的基本训练,毕业时应具有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实务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道德品质
热爱祖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的劳动意识和敬业精神;
2.综合素质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阅文献、获取信息的能力;运用外语工具进行沟通表达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环境压力时具有较强的自我调适能力;
3.行政管理基础知识
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4.思维理解能力
具备政策理解与分析能力,公共事业的认识与分析能力;
5.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
具备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能够根据工作任务,对资源进行分配,同时控制、激励和协调群体活动过程,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6.管理服务能力
具备行政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具备制订工作计划能力、分解公共任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科学化,拥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行为规范,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7.创新能力
思想解放,视野开阔,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8.依法行政能力
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课程体系: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分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综合素质拓展三部分。理论教学中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程39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4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6学分,专业拓展选修课程16学分;实践教学(不含课内实践)中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15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6学分;综合素质拓展10学分。
本专业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社会研究方法实训、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实训、行政案例分析实训、办公自动化实训、电子政务实训、暑期专业实践、公共部门(或企业)行政管理现状调查、认知实习、毕业实习等。
师资队伍:
本专业教师12人,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6人、助教2人,形成了一支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组成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其中教师队伍以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博士为主体、专业结构合理、能满足专业的教学需要。
教学条件:
行政管理专业拥有专业的实训软件包括:电子政务实践教学平台、公务员考试模拟系统、行政案列分析系统等,可满足本专业学生的电子政务综合实训,行政能力综合实训,行政案例实训等课程教学的需求。
专业特色:
行政管理专业旨在适应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规划,培养具备行政管理专业素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与寮步镇政府信访办、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建立了专业实习基地;与万江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为学生的专业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内学习和课堂外实践提供保障,致力于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将具有科教结合、教学互动、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的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达到33.33%,博士、硕士比例占比为100%,教师年龄结构合理,各有研究专长,在师资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
行政管理专业坚持“突重点、重能力、强实操”的学科定位,注重高端技能训练,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具有卓越的领导力,具有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素养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策划、执行和调研能力,着重培养“懂政治、精管理、通法律”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管理人才。